【信息】【信息時間:2017/08/18 閱讀次數:】【字號: 大 中 小 】【我要打印】【關閉】
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
工程建設項目進場交易規則(試行)
第一條 為規范工程建設項目交易行為,建立公開、公平和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,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》等法律、法規,結合我省實際,制定本規則。
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工程建設項目,是指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、服務。
前款所稱工程,是指包括建設(含建筑物和構筑物)、市政、園林綠化、水利、交通、能源、冶金、礦山、化工、通訊工程等的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、拆除、修繕等;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,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,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、材料等;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,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、設計、監理等服務。
第三條 進場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,依據進場目錄和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。
第四條 工程建設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(下稱交易中心)進行交易,應當遵守法律、法規和本規則的規定,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,擇優選擇中標單位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害國家利益、社會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權益。
第五條 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,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。
第六條 項目登記:招標人(或招標代理機構,下同)登錄公共資源交易網站,登記項目進場信息,上傳相關資料。
第七條 場地預約:招標人網上預約開標評標時間,申請開標評標場地。交易中心根據招標人的申請即時辦理。
第八條 公告發布:項目進行交易登記后,招標人持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后的招標公告(投標邀請書)、招標文件(未在監督部門備案),在公共資源交易網站發布,并按規定在國家法定媒體同步發布。公告時間按照有關法律、法規執行。
第九條 發售招標文件:潛在投標人在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,下載招標文件;
潛在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規定編制投標文件,繳納投標保證金。對文件有異議的,應在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內提出,招標人應及時予以回復。
第十條 組建評標委員會:招標人在開標前在交易中心按照規定抽取專家,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。
第十一條 開標: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、地點開標。
投標人少于3個的,不得開標;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。
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,應在開標時現場提出,招標人應當場作出答復,并制作記錄。
第十二條 評標:評標委員會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,客觀、公正地對投標文件提出評審意見,提交評標報告。
第十三條 定標:招標人在收到評標報告3日內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確定中標人。
第十四條 公示:招標人網上提交中標公示,在交易中心網站及原公告發布媒體同時發布中標公示,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。
投標人如對結果有異議,應在公示規定期間提出,招標人在規定時限內作出處理;回復不及時或不滿意,可向監督部門提出投訴。
第十五條 公示期滿或異議投訴處理完畢,招標人到交易中心發放中標通知書,簽訂施工合同,并按規定備案。
第十六條 本規則由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第十七條 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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