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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信息】【信息時間:2018/05/07 閱讀次數:】【字號: 大 中 小 】【我要打印】【關閉】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
第16號
《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》已經國務院批準,現予公布,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,詳見附件。
2018年3月27日
附件: